Regulatory Atlas

把牌照对应到真正的主体

查看当前 14 家 Exchange Passport 所关联的国家、监管机构与单项牌照记录;同一个品牌可能对应多个不同法律主体。

16个司法辖区18套监管框架34项主体记录

Jurisdictions

国家与市场监管框架

数量只代表当前 14 家交易所研究范围内的记录,并非该市场全部持牌交易所清单。

SG

新加坡

以支付服务制度为基础,对数字支付代币服务实施按活动范围划分的许可。

4 项主体记录
LU

卢森堡

由国家主管机构执行欧盟 MiCA 加密资产服务商授权制度。

1 项主体记录
US

美国

由联邦 MSB 登记与各州汇款或虚拟货币许可共同构成,适用范围并非全国统一。

3 项主体记录
MT

马耳他

由 MFSA 监管的欧盟 MiCA 加密资产服务商授权制度。

3 项主体记录
AE

迪拜

在迪拜 VARA 框架下,按具体活动范围签发虚拟资产服务商牌照。

6 项主体记录
JP

日本

由金融厅与地方财务局监管的加密资产交换业者登记制度。

1 项主体记录
FR

法国

历史 PSAN 登记与当前欧盟 MiCA 授权并不等同,必须逐项核对状态。

1 项主体记录
HK

香港

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由香港证监会发牌及监管。

1 项主体记录
BM

百慕大

数字资产业务在百慕大 DABA 框架下按牌照等级获得授权。

1 项主体记录
KR

韩国

虚拟资产服务商向 KoFIU 申报,并在韩国反洗钱与用户保护制度下运营。

1 项主体记录
AT

奥地利

由奥地利 FMA 监管的欧盟 MiCA 加密资产服务商授权制度。

3 项主体记录
SC

塞舌尔

必须区分公司注册与按活动签发的许可;仅成立公司并不等于获得审慎监管牌照。

3 项主体记录
IE

爱尔兰

欧盟 MiCA 授权与历史虚拟资产服务登记由爱尔兰中央银行监管。

1 项主体记录
GB

英国

加密资产企业可就反洗钱目的向 FCA 登记;该登记范围不等同于完整的审慎监管。

1 项主体记录
CY

塞浦路斯

CySEC 监管当地加密资产服务记录及向欧盟 MiCA 制度的过渡。

2 项主体记录
XX

未披露

当前公开条款未能识别稳定的签约司法辖区;这里记录的是披露缺口,而不是推断出的国家。

2 项主体记录

Regulatory authorities

当前 Atlas 中的监管机构